| 河北省工商所管理系统补丁
升级方法:
1.如果工商所管理系统正在使用,首先退出工商所管理系统。
2. 必须将补丁安装于“工商所管理系统”的目录下方可实现系统升级(即:将补丁程序安装到gssgl文件夹里面)。
3.系统升级后,请进入“系统维护”模块,先取得“更新数据字典”菜单的使用权限,后选择“更新数据字典”菜单项,系统提示“数据字典更新结束”,方可使用。
解决的问题:
1.新增取消“自动启动数据库”的功能,在系统初始化的界面中实现。
2.解决档案数据的同时录入问题。
3.解决收费票据打印错误问题(为保留已录入的数据,只能避免升级后录入的数据不再出现同样的问题)。
4.解决“冲回失败”的问题(为保留已录入的数据,只能避免升级后录入的数据不再出现同样的问题)。
5.解决变更失败的问题。
6.解决报表生成失败的问题。
7.增加个体户规费的票据打印(本系统不负责企业的票据打印)。
8.在个体户变更的操作页面中增加“执照打印”功能。
重点提醒:
1.请各使用单位注意:工商所软件一定要首先制定好所别编码后才可以使用,并且确保设置成功(所别设置后,可以查看gssgl\sf.ini文件的[User]项中group的值是否为设置的所别)。
2.为确保数据安全,建议各使用单位定期备份"gssgl\sf_db.db"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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